嘉兴婚姻调查:国家规定的上海婚假
国家规定的上海婚假
国家规定的上海婚假天数 上海 婚假3天+晚婚假7天=10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)第三十三条:晚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晚婚假七天。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晚育假三十天,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。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,晚育假、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。” 推荐阅读:国家规定婚假多少天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各 省 法定婚假 晚婚奖励假 婚假合计 备 注 北京 3 7 10嘉兴婚姻调查 上海 3 7 10 天津 3 7 10 辽宁 3 7 10 重庆 3 10 13 贵州 3 10 13 广东 3 10 13 江苏 3 10 13 广西 3 12 15 浙江 3 12 15 福建 15 15 湖南 3 12 15 吉林 3 12 15 河北 3 15 18 黑龙江 3 15 18 湖北 3 15 18 江西 3 15 18 山东 3 14 17 内蒙古 3 15 18 宁夏 3 15 18 青海 3 15 18 云南 3 15 18 河南 3 18 21 陕西 3 20 23 四川 3 20 23 新疆 3 20 23 安徽 3 20 23 甘肃 30 30 山西 30 30 西藏 暂未查到文件 解放军 3 7 嘉兴调查公司 10 备注:1、男子年满25周岁或女子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。2、以上晚婚假根据最新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口条例整理。3、法定婚假统一3天计算。
